打翻飼料+抓人!領養男布條捆綁2幼貓 爆怒「高舉重摔x10」...牠死狀悽慘
▲他不滿貓咪打翻飼料又抓傷人竟狠心重摔貓咪10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一名廖姓男子2017年領養2只流浪貓,沒想到小貓跟他回家才3小時竟離奇慘死。廖男一審時堅稱貓咪是從曬衣架墜落,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併科罰金30萬元;廖男到了二審才坦承是不滿貓咪打翻飼料,才情緒失控痛下殺手,高院審酌他已有悔意,改判6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定讞。
根據判決書,廖男2017年12月19日上午11時許,向送養人阿升(化名)認養2只才3、4個月大、剛撿到的小母貓,但沒想到廖男纔剛帶2只小貓回家不久,下午2時許2只小貓就慘死家中,廖男還先將貓咪沖洗後,才通知阿升,對方見狀趕緊通報市府動物保護處與警方處理。
廖男到案後矢口否認虐殺貓咪,辯稱把貓帶回家時,貓咪狀態正常,「但我發現牠死亡時,全身都是屎尿,我以我幫貓洗一洗」,他強調,「我確實有親眼看到貓只從曬衣架墜落,但是都不是所謂的四肢着地,都是頭部跟腹部着地」。廖男更表示,2只貓咪是接連墜落的,「我若是兇手,我就不會跟阿升講,我自己犯法不可能去跟人說我把貓咪殺害了,一定是說貓咪是遺失,我沒有虐殺貓」。
法院調查,廖男說的曬衣架高度只有240公分高,而貓咪已超過8周齡,應具有空中轉正的能力,若從高處跳或掉落,當具有足夠反應時間,且根據臺灣大學動物法醫解剖,確認2只幼貓肋骨骨折、肝臟破裂、胸腹內出血,是遭嚴重鈍力故意撞擊所致,並非高處意外墜落造成。
桃園地方法院檢視相關事證後,不採信廖男的說詞,且認爲他毫無悔意,犯後態度惡劣,判他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廖男到高等法院審理時才坦承,事發時因爲剛換工作身心疲憊,見到2只幼貓打翻飼料跟水,要上前用手抓住2只小貓時,又被貓咪抓傷,纔會一時情緒失控,用布條將2貓捆綁在一起後,再高舉朝地板連續猛摔約10下。
高院認爲,曾豢養過貓咪的廖男竟因一時情緒失控,忘記認養貓咪的初衷,且剛認養不到幾個小時就摔死小貓,罔顧動物生命,非常不應該,但考量他過去沒有前科也坦承犯行,改判他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25萬,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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