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反羞辱騎士、證人「吸毒製造假車禍」 貴婦遭判刑
▲郭姓婦人闖紅燈,反而控受傷騎士製造假車禍。(圖/示意圖,非本文人事物)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士林一名郭姓婦人去年6月開車行經承德路某巷口時欲左轉,與騎機車直行的高姓快遞員發生車禍,但她僅下車查看、斥責對方後逕行離去。事後被提起告訴,她竟在庭上辱罵被害人「不要臉」,甚至栽贓證人也是「詐騙集團」、「有吸毒」。最後連法官都看不下去,判她1年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從事房仲業的郭婦去年6月,在左轉綠燈號誌尚未亮起時,即貿然左轉要進小巷,害直行的高姓騎士煞車不及,撞上轎車右側後倒地,導致高右腿有擦傷。
郭婦明知自己肇事,下車察看時惡人先告狀,指責高闖紅燈,隨即駕車離開,被路過民衆記下車號報警。警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傳喚她到案,郭卻反咬對方「蓄意製造假車禍」,並說自己當時下車查看,原要叫警察,「他懇求我不要叫警察,他說個人賠個人的,我幫他撿手機之後問他有沒有怎麼樣,然後我去看我的車子發現毀損很嚴重,嘴上罵了他幾句,然後慢慢的把車開走」。堅稱是對方揮手示意她離去,自己沒有肇事逃逸。
法院審理時,郭婦仍不認犯行,還當庭指着高男及目擊證人辱罵:「不要臉,你真的不要臉」、「監視器會說話,你們都是詐騙集團」,甚至栽贓「他們幾乎都有吸毒,不吸毒的話不會用這種方式賺錢,一驗尿就馬上知道」、「因爲高說謊才讓我很激動,還讓他回去,應該驗尿看有沒有吸毒」。
郭婦不僅羞辱被害人,連證人也無端遭罵,甚至還表示自己很有錢,是對方「想敲我」,讓庭上所有人都很傻眼。據檢方調查,高男從未揮手錶示同意郭婦離開,反而郭違規闖紅燈,還擅自駕車離開,雖然被害人事後並未提過失傷害,仍依肇事逃逸罪判她1年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