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黑寡婦左輪」狂射前鄉長家5槍 槍手判決出爐
高樹鄉前鄉長廖文賢去年8月10日清晨聽聞住處外連續聲響,下樓查看發現家中玻璃碎裂,有多處彈孔痕跡,兇手近日遭處5年6月徒刑。(圖/中時資料照)
屏東縣高樹鄉前鄉長廖文賢去年8月10日清晨聽聞住處外連續聲響,下樓查看發現家中玻璃碎裂,有多處彈孔痕跡;警方事後逮到兇手爲44歲郭姓男子,並循線找出作案槍枝爲俗稱黑寡婦的制式點22口徑轉輪手槍1支,屏東地院近日審理該案,郭男竟已持有非法手槍長達7年,對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被處5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廖文賢當時表示「想說怎麼深夜還有人放鞭炮」,當天清晨4點多,他聽到劇烈聲響,下樓查看才驚覺住家被人連續開了5槍,其中2彈擊發、3彈未擊發;而警方事後表示,兇手郭男事前先變裝到現場勘驗,開槍後還規劃逃逸路線,以公共場所作爲掩護,之後跑到釣蝦場裝作若無其事,他聲稱,因不滿對方在鄉長任內態度強勢,酒後越想越氣,纔會開槍泄恨。
判決書指出,郭男表示他所使用的點22口徑轉輪手槍,俗稱黑寡婦,是在2013年4月在桃園由綽號「阿璋」的男子提供,作爲欠債擔保;而他作案後將槍枝交給另名陳姓男子,陳男將槍枝放在一處宮廟旁的草叢內,警方事後循線在草叢內找到,依法起訴。
法院認爲,郭男無視法律禁令非法持有或寄藏手槍,且持有槍、彈長達7年,對社會治安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甚至持槍朝他人住戶射擊,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處5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此外開槍已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而被交付槍枝的陳男則遭判2年8月,併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