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婷母爲保單受益人 沒涉案仍可理賠
嘉義縣鹽漬頭顱案,死者陳婉婷二哥陳佳富,這兩年來幫妹妹投保4份意外險,總金額共計636萬元,檢警懷疑,陳男可能貪圖保險金,涉嫌殺害妹妹,但陳男否認涉案;外界關注保險理賠金是否撥付,保險公司表示,若確定陳男涉案,不會理賠,但也是受益人的陳母若沒涉案,仍可申請理賠金。
警方表示,陳佳富在偵訊中坦承,2011年和2012年分別幫妹妹投保4筆意外險,共計636萬元,其中去年向國泰人壽投保的300萬元保單,受益人是陳男,另外向南山人壽投保,金額分別是150萬、155萬、31萬元的3張保單,受益人則是陳男和陳母兩人。
壽險業者說,保險公司處理他殺死亡案件,一般會等警方釐清案情,確認死者和受益人沒有利害關係後,保險公司纔會給付理賠金。
以頭顱案爲例,若確定遭收押的陳佳富是爲了保險理賠金,將陳婉婷殺害,保險公司不會理賠身故保險金,但陳母也是其中3張保單的受益人,若調查陳母沒有涉案,還是可以申請理賠金。
對此,陳佳富投保的國泰人壽、南山人壽保險公司表示,已配合檢警辦案,不便對案情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