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支持多子女家庭及畢業生住房需求

觀點網訊:7月25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長住金管規字〔2024〕3號通知,宣佈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以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此次政策調整涉及首付比例、貸款額度、利率等多個方面,旨在體現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和普惠性。

此次調整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若在擬購房所在地無住房或辦理商轉公貸款用於抵押的房屋爲唯一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若在擬購房所在地有住房或抵押房屋非唯一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5%,貸款額度不超過75%。同時,對於生育撫養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40%。此外,借款人及配偶若在婚前分別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可再申請一次貸款。對於省內高校、職業院校及技工院校畢業生,畢業後兩年內申請貸款,金額不超過單人單筆貸款最高限額,可不受賬戶餘額倍數限制。

自通知公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長春市主城區及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有所提高,有共同借款人的由9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職工家庭住房套數以購房所在地政府確定的住房套數查詢部門出具的結果爲準。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與此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