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健保兒童6次發展評估 國健署公告7月上路

兒童發展遲緩及早診斷、接受早期療育,對日後發展相當重要。國健署公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7月起提供具健保身分的未滿7歲兒童,每人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參考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於今年7月1日起,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並宣佈廢止4月9日公告版本。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林真夙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先前公告版本僅針對本國及兒童提供發展篩檢,但考量相關兒童預防保健資源是針對所有具健保資格兒童,因此修訂爲所有具健保卡的小朋友都可適用。

衛福部公告指出,此方案針對具健保身分的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兒童,各補助1次篩檢服務,可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

方案並提供篩檢量表,由執行醫師針對兒童的動作、語言、認知、社會等面向,進行發展篩檢;若發現發展異常,醫師應給予篩檢結果說明,並利用健保電子轉診平臺進行轉介,以及時提供早療等資源。

方案執行機構爲辦理國健署兒童預防保健的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須由登記執業的兒科、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取得證明的幼兒專責醫師,且須具國健署認可單位所辦理「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使用說明」課程合格證明。

林真夙指出,方案經費來源由國健署運用煙品健康福利捐支應,補助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費每案每次新臺幣400元、兒童發展篩檢異常個案轉介獎勵費每案每次250元,均不列入健保總額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