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櫃容積“缺斤少兩”? 浙江慈溪法院司法建議維護消費者權益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 通訊員 陳露佳 張雁蓉 沈燕欽
近日,浙江省慈溪法院範市法庭在審理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發現一些中小微企業生產、銷售的冰櫃存在虛標容量的情況。爲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市場秩序,該院向範市法庭轄區商會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對會員企業冰櫃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管。
原告胡先生(化名)在某電器公司經營的網店內購買了一臺標註容量爲328L的冰櫃,收到貨後發現冰櫃實際容量與標註嚴重不符。後因與電器公司協商未果,向法院起訴。法院審理認爲,電器公司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爲,判決商家返還貨款並支付三倍賠償。
範市法庭轄區內,冰櫃的生產、銷售企業衆多。範市法庭對近些年辦理的類似案件進行梳理,發現有部分商家爲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虛標冰櫃容量、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爲,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擾亂了市場秩序。“在辦案過程中我們發現,這些商家大多規模較小,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往往抱着僥倖心理,生產銷售的產品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既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影響和阻礙着本地家電產業良性發展。”慈溪法院範市法庭負責人朱吉鋒表示。
爲從源頭遏制此類違法行爲,慈溪法院向法庭轄區商會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企業誠信經營教育,引導會員企業樹立誠實守信的正確價值觀;指導企業開展誠信經營,指導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內部監管、對外銷售等機制;督促企業暢通溝通渠道,確保消費者投訴得到妥善解決;強化商會監督管理職責,對存在欺詐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爲的會員單位,及時進行警示約談並督促其整改,協助有關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查處;建立誠信經營示範體系,樹立行業標杆,激勵更多會員單位積極參與誠信經營建設。
收到司法建議後,當地商會高度重視,表示將認真研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行業監管,規範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法官提醒
消費者在購買冰櫃時,要選擇正規廠家和商家,並仔細查看產品標識和說明,必要時可進行實際測量。如發現虛標容量等違法行爲,要及時保存好憑證並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主管單位投訴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