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案準了!統一砸290億吃下家樂福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
統一集團併購臺灣家樂福,公平會有條件通過。(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統一集團以290億元收購臺灣家樂福60%持股,公平會今(5日)宣佈,統一企業公司與家樂福公司結合案,公平會在112年5月3日第1647次委員會議通過,不禁止其結合,但附加負擔,以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公平會新聞稿指出,企業結合是兩面刃,一方面可提升經營績效、有效共享資源及增加競爭力;另一方面,如果是大型企業之結合,也可能會產生市場競爭的疑慮或不利影響,所以公平會都會審慎把關。考量統一企業公司併購家樂福公司案,對於民生消費、供貨商及其他流通同業影響重大,公平會於受理後,就着手進行審查程序,除詢問零售通路同業之關切面向外,並邀集上游供貨商所屬相關公(協)會、學者專家、產業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充分討論,以廣納各界意見。
統一企業公司表示,其與家福公司結合未改變既有市場結構,且可穩定家福公司之經營,維持企業文化,保障員工及消費者權益,該公司並提出多項承諾以促進整體經濟利益。但供貨商、零售通路同業及各界對於本案仍有相關疑慮,如結合後參與結合事業的零售通路更爲完整,市場將更趨集中、統一企業公司在上游食品製造產業的重要地位會影響下游其他零售通路同業之經營,及中小型的供貨商是否在交易上處於更不利的地位等。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針對上述疑慮,均已審慎評估詳加分析。爲消弭本結合限制競爭之疑慮,並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經過審議後決議不禁止其結合,但對參與結合事業附加負擔。
公平會另指,統一企業公司在申報結合的程序中,主動提出保障中小型供貨商權益之強化措施,並承諾多元進口商品經營方式、支持公益活動、支持有機商品與生態農法商品等,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公平會希望此一結合,也能帶給業者、消費者、社會大衆多贏的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