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推行動支付還可用「Apple Pay」 律師贊:快又方便
臺北地方法院領先全臺法院首推行動支付!新支付方案今天上路,第一位使用者是前臺北地院法官、律師張志全,他更大讚「快又方便」。北院表示,即日起在10萬元額度範圍內,並使用共計32家金融機構所發行信用卡進行繳費,都不用繳納手續費,但信用卡繳費方式不適用於刑事保證金、民事執行案款、提存款繳納。
▲臺北地院推行動支付繳費。(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臺北地院發言人黃柄縉今天現身解釋如何使用行動支付,他也表示,經評估後有9成的案子都可以使用此方式繳納,此便民措施更可讓民衆節省規費,不過,並不包含刑事保證金、民事執行案的款項、提存款。
北院也提到,爲因應都會經濟型態及深化便民理念,民衆即日起只要持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各發卡機構信用卡,也可以免手續費享有手機行動支付或國際主流行動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的便利繳費體驗。
▼張志全律師現身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