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大降不利節能減碳 經部擬設降幅下限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向媒體說明電價審議。(圖/記者林信男攝)
受惠於國際燃料價格走跌,國內電價可望調降。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3日表示,就臺電的成本分析結果來看,4月電價一定會調降;不過,現行電價公式並未設定降幅下限,不利節能減碳,因此經濟部最快會在2016下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建議,制定電價調降下限。
現行電價公式已實施逾1年,林全能指出,經濟部將針對公式不合理的部分,向立法院提出建議,加入一些「調整因子」;舉例來說,現行公式未納入營業外損益,但在遭遇地震等天災時,臺電必須增加支出,修復受損的電力設備,這部分應如實反映。
此外,現行公式對電價漲幅有明確規範,半年內漲幅不得超過3%,1年不得超過6%,但降幅方面,卻沒有任何限制。林全能說,部分電價審議委員認爲,若電價降幅未設下限,不利節能減碳,應制定降幅下限。
至於降幅下限,是否已設定明確標準?林全能僅說,仍須討論,且新版電價公式在送至立法院前,要先呈報行政院,作業上還需要一些時間。
現行電價公式(2015年1月20日立法院院會決議通過,試行期2年)內容爲(「每度平均電價=燃料+稅捐及規費+合理利潤+折舊+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售電度數),且每半年須檢討1次,並於每年4月1日及10月1日進行(電價)調整,確保電價能即時反映成本,2016年4月將進行第3次調整。
林全能強調,由於燃料價格續跌,從2015年10月設定的每桶(指原油)51塊美金,下調至2016年設定的每桶40塊美金,預估4月電價一定會調降,降幅須待3月15日的電價審議委員會結束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