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榮洗腎病患3度大鬧病房 檢依違反醫療法起訴

北榮呂姓病患因不滿醫師用藥,竟以鐵質點滴架打破值班室窗玻璃士林地檢署依違反醫療法提起公訴。(圖:民衆提供)

呂姓腎臟病患今年8月5日入住臺北榮總隔天就恐嚇護理師「小心一點」,並作勢毆打值班醫師,又拿點滴鐵架打破值班室門窗玻璃,連續3次大鬧病房警方到場處理,考量他洗腎、肺炎病情嚴重,並未立即逮捕法辦,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呂的行爲已造成醫師、護理師心生畏懼,依違反醫療法提起公訴。

47歲呂男入住北榮腎臟科病房,8月6日晚間,不滿陳姓護理師制止他私自取用推車上的紙杯,竟告訴其他護理師,叫陳小心一點,「下次再這樣,我就要對她動手』,還會叫外面的大姊頭打陳女。

當天晚上,呂因疼痛不滿用藥遭調整,在電話恫嚇要打醫師,隔天早上在病房遇到醫師,還作勢毆打,嚇得醫師不知道該怎麼辦。

8月7ㄖ晚間,呂希望能增加止痛藥劑量,值班醫師回答需要主治醫師才能決定,他揪住醫師領口,嚇得醫師掙脫躲進值班室將門反鎖,呂並未因此罷手,拿點滴架敲破門窗玻璃,還撥打電話「叫小弟」到場,妨害醫師、護理師執行工作

醫院馬上通報警方到場,但其他醫師看不慣,認爲警方沒有立即將人逮捕移送法辦,還帶呂到樓下抽菸,並將這個過程po網,抨擊此舉已影響其他病患就醫權利,但警方解釋,當時詢問過院方,主治醫師認爲呂有立即危險,不適合出、轉院,抽菸是爲了帶離現場安撫情緒

案經檢察官調查,傳喚當天在場的醫師、護理師,呂的行爲已經造成醫師等人心生畏懼,且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醫療人於進行業務依法起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