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館長案遺失百萬名錶證物 黃宗仁震怒:無法接受與原諒
辦館長案遺失百萬名錶證物測謊出爐,黃宗仁震怒:無法接受與原諒。(中時資料庫)
新北市警方偵辦館長槍擊案,事後爆出證物價值300萬元的AP名錶遺失,警方一名協辦胡姓隊長3次測謊未過,導致刑大大隊長記兩小過及偵五隊長許宏銘遭記大過,胡、許兩名隊長遭調職的嚴重處分,由時本案及可能已涉及警務人員貪污,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震怒表示,執法人員犯法,無法令人接受與原諒,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徹查本案,務求查明真相,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法律及考監責任。
針對這起離奇的贓物遺失案,新北市警局內部行政調查,今(7)日祭出嚴懲,主辦的刑警大隊偵五隊隊長許宏銘記大過調離主管職,另協辦的胡姓隊長因測謊未過,申誡1次調非主管職務,靜候調查,刑大大隊長黃壬聰則連帶記過2次。
專案小組追查發現,去年8月28日館長遭槍擊曝光後,隔天29日傍晚,寶和會即以LINE羣組召集20多名成員在北市敦化南路堂口緊急集合,會長林修伯、邵柏傑均到場。
檢警分3次掃蕩寶和會,繼去年10月逮捕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樑智勝等10嫌,去年12月針對寶和會進行第3波掃蕩,查緝寶和會幕後的44歲邵柏傑等5人到案。
專案小組強烈懷疑寶和會成員聚集,是在商討對外封口相關事宜,但一干犯嫌到案後均否認,聲稱只是去聊天。
檢警偵辦過程中前往邵嫌住處查扣相關證物,其中還有一隻價值約50萬元的手錶遭查扣,但邵嫌領回證物時,卻發現1支手錶不翼而飛。新北市刑大坦承,確實有1隻手表遺失,由於邵嫌也不知道手錶價格,雙方約定以50萬元和解。
據瞭解,新北市警局偵辦名錶遺失案對31員進行測謊,胡姓隊長經3次測謊,結果並未通過,事後又經搜索胡員辦公室、住處均查無證據,由於測謊不能作爲唯一證據,警局考量確有疑慮,故先以行政處分記申誡1支,調職非主管職警務正,靜候調查。
其餘懲處包括負責扣押物品的林姓分隊長記過1次、曾姓偵查佐申誡1次、張姓小隊長申誡2次。黃壬聰表示,事件發生後同事士氣低落,自己難辭其咎,故向長官自請處分,深刻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