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槍別過來!保護「臺大陳妍希」 警察竟亮槍擋記者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切攏系假!喧騰一時的「臺大陳妍希」事件遭爆是「移花接木」,日前還傳出記者想訪問女學生身旁員警卻摸槍制止的離譜場面。對此北市大安分局指出,女學生在事發後有輕生念頭,擔心接觸媒體影響情緒;員警基於保護當事人,情急之下才會摸槍。

▲因爲長相神似,這名蔡姓女同學被封爲臺大陳妍希。(圖/東森新聞)

臺灣大學一名財金蔡姓女同學,傳出在年前遭人騙走生活費,沒錢吃飯的她,直至遇到大安分局羅斯福派出所長、員警的協助才走出陰霾,事後還常到派出所當志工。豈料,這則「好人好事」新聞,卻被踢爆是警方沒受理竊案而編出的故事;其實是女大生到超商偷竊被抓,警方到場不但沒受理還「私了」,甚至把案情編造加工,就連照片都是「假的」。

據悉,這名被稱爲「臺大陳妍希」的21歲蔡姓女大生,是在1月底時,被人用遊戲點數騙走4000元生活費;當天她2天沒吃飯,獨自坐在公館捷運站外,後來羅斯福派出所長巡邏員警發現,就買吃的給她,還幫忙找到打工的機會。蔡女爲了感謝他們,於是時常到派出所當志工,過年過節還不忘記寫明信片,直呼遇到所長和員警是件幸運的事。

但沒想到,原本溫馨感人的故事,卻被爆料指出,蔡姓女大生當天在超商拿了價值39元的巧克力忘記付帳,遭店員報警處理。儘管蔡女事後已經道歉,並和超商達成和解,但偷竊屬於公訴罪,必須依法辦理;不料,受理羅斯福路派出所林姓小隊長卻吃案,還捏造案情,提供假照片給媒體,並把它塑造成溫馨的故事。一切遭揭穿後,臺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承認「確有疏失」,已經對相關人事進行懲處。

▲原本溫馨的好人好事,卻被踢爆是警方吃案。(圖/東森新聞)

然而,根據《聯合報》報導,6日有媒體循線訪問到女大生,卻發現林姓小隊長在她身邊;當媒體靠近時,小隊長竟摸着手槍,還表示「我有槍,你不要過來」,媒體致電分局長官時,他又突然雙膝一跪,大呼「拜託不要再採訪了!」

對此大安分局表示,女大生曾對林警透露輕生念頭,所以林警纔會前往安撫;當時基於保護當事人,擔心媒體訪問會影響女方情緒,纔會有摸槍、下跪等不恰當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