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大亨朱國榮棄保潛逃 保證金4億、利息全部沒入
朱國榮的妹妹朱佩瑜當年出4億元幫他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朱國榮因被訴炒作龍邦國際股票及並臺壽保的內線交易案,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各判8年及16年徒刑,高院法官21日開庭訊問,當年出4億元幫朱交保的朱國榮妹妹、朱佩瑜到庭後,因朱國榮已經逃匿,裁定將她繳納的4億元保證金並實收利息沒入。另關於通緝部分,高院目前正儘速作業中。
高院指出,朱國榮前因本件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臺北地院在2016年10月5日指定保證金額新臺幣4億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暨每日至警察局報到,嗣由具保人朱佩瑜在翌(6)日繳納同額現金後,將被告朱國榮釋放。
高院表示,朱國榮違反法院限制住居、定期報到之命令,經傳喚、拘提未獲,具保人又無法攜同其到庭,足認被告朱國榮已經逃匿,本件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高院合議庭裁定將具保人朱女繳納之4億元保證金並實收利息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