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光霧山諾水河文旅融合發展示範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羅鴻賓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巴中市委批准,巴中市紀委監委對巴中市光霧山諾水河文旅融合發展示範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羅鴻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羅鴻賓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戶外廣告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羅鴻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巴中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報省紀委審覈、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鴻賓開除黨籍處分;由巴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巴中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