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葛震遠被“雙開”
新京報訊 據清風中原官微消息,經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紀委監委對鄭州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葛震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葛震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爲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葛震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葛震遠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編輯 趙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