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客注意!政院拍板「國賠法」修法:不顧勸導執意爬山、戲水政府免賠

▲未來民衆若不顧勸導執意爬山戲水政府免賠。(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蔣婕妤臺北報導

奧客注意!行政院會24日拍板通過國賠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民衆前往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等,若在適當警告或標示情況下仍執意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政府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務部指出,民衆在開放之山域水域等大自然從事戶外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考量管理機關對於公物設施管理,以維持原有地形地貌原則無法全面設置安全輔助設施,也不宜或難以人爲方式除去風險,因此人民使用山域、水域,應該具備風險意識,做好自主管理,責任承擔。因此人民在已經有適當警告或標示狀況下,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

但如果是使用國家公園內等設施,如吊橋觀景臺停車場等,則視個案減輕或免除政府賠償責任。

行政院蘇貞昌院會中指出,臺灣的山與海範圍遼闊,完全由政府管理,實務上並不可行,如今政府態度改變,以政策支持開放山域、海域,但也要促使國人在從事登山、水域活動時,加強風險意識及自我管理,做好活動前之各項安全準備,防止意外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