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一支勞力士丟信號彈釀火警 符合自首要件改判4年

北市男誤信號彈火警,二審判4年有期徒刑。(圖/ET示意圖

記者徐愷昕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詹姓男子,因友人勞力士黑鬼手錶的歸還問題,陪同前往談判,談判過程中,因不滿對方口氣不佳,明知在大樓內有危險性,仍朝辦公室丟擲信號彈,導致辦公室火災,其中1人嗆傷,所幸無人傷亡。詹男一審被判7年8個月有期徒刑,二審因考量詹男自首,改判4年。

2018年10月,詹男因於友人向李男借了勞力士黑鬼手錶未歸還,陪同友人前往李男辦公室談判,當天因李男不在,固由李男朋友謝男出來應對,談判過程中,詹男因不滿謝男的口氣不佳,竟從手中拿出信號彈朝辦公室內投擲,丟完之後頭也不回的直接離開。隨後,辦公室內開始着火,火勢蔓延迅速,謝男雖有及時逃出,但仍被濃煙嗆傷。

事後,詹男被傳喚到案說明,他表示「我一直以爲自己丟的是壞掉的信號彈,當下拉開(信號彈)後不見起火,纔會隨意丟在地板,真的是早上睡醒看到新聞才知道有火警。」原先警方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判處詹男7年8個月有期徒刑,但後來因詹男不服,覺得自己當初僅是想要嚇阻而非傷人,再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爲,詹男得知自己縱火後主動到案說明,符合自首要件,可減輕其刑,改判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夜深了...千萬別讓腦公看到

【更多內容

►假扮警察!他一晚撲倒應召妹3次...又偷拍少女「私密照」嚇:妳爸知道嗎?

人妻單身小王摩鐵一戰!2天后忍不住再約...拍下「激情扭纏照」 老公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