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防疫 今年第1期水污費申繳期限延長至10月底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佈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環保署表示,今年第1期(1月~6月)水污染防治費申報繳費期限,從今年7月底延長至10月底,提供徵收對象較爲充裕的申繳作業期間。

環保署指出,水污費的徵收對象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總共有1.13萬家業者,水污費每半年繳納一次,依規定要在7月底前完成申報繳納。

考量現階段國內疫情尚未降溫,爲落實遵循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業者可能無法如期於7月底前完成水污費申繳作業。因此,調整今年第1期水污費申報及繳納作業期間爲7月1日至10月31日,同時提醒業者應於上述期間內上網申報及繳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水污費徵收系法定應辦事項,徵收的費用均專款專用於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護及提升水體水質,改善生活環境。在配合防疫政策的同時,請留意於期限內完成申繳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