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萬貸款戶受惠!個人緩繳或展延期限「再延半年」至明年6月底

金管會。(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林妤柔綜合報導

爲了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前已分別於今年2月18日及5月29日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考量到受理展延期限將於109年12月底屆至,疫情對於部分民衆債務償還能力仍有影響,金管會決定再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受理期間至110年6月底。

金管會已於109年12月16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下列會議結論

一、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衆。

二、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三、協處措施:(一) 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循環利息。(二) 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四、協處機制期間:受理申請期限由109年12月底止延長至110年6月底止。民衆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五、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目前申請覈准件數爲3萬9686件,金管會表示,民衆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110年6月底前嚮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倘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衆,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重申於疫情期間,希望銀行支持客戶渡過疫情,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