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批斂財 劉喬安出面澄清:從來沒有經手過捐款
▲「愛飛翔」8日召開澄清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下同)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反服貿期間被封爲太陽花學運女王劉喬安,日前遭媒體爆料的利用所屬的善心協會「愛飛翔」斂財,8日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及律師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澄清。劉喬安指出,「愛飛翔」與她從來沒有經手過捐款;「愛飛翔」去年舉辦的售票演唱會,也被質疑大賺愛心財,成員洪英鍾則說,門票收入都還不夠支付場地費用。「當初也沒想到這樣社會觀感會不好,只是想要單純的轉發」,劉喬安說,與朋友籌組的「愛飛翔」最早是在FB臉書開放平臺,幫忙轉貼育幼院教養院等需要的物資,例如鼻胃管、尿布、銨素等等,但後來大家財力也有限,便打算向內政部成立協會,「我轉物資訊息造成疑慮,不懂法律的規定,被扭曲善良的本義,所以我們決定向內政部申請。」劉喬安指出,去年8月5日提出申請後,同年11月15日接到內政部發函可以成立,目前「愛飛翔」還在籌備階段,離半年的籌備審查期只剩1周,不希望被爆料影響,「希望爆料人可以提出具體事證,因爲這對我個人還有幫忙孩子的那些朋友造成非常大的困擾。」
另外,「愛飛翔」去年7月在河岸留言舉辦的售票演唱會,也遭人揭露有斂財之嫌。洪英鍾解釋,當初是因爲有些育幼院的小朋友,對於表演音樂有興趣,纔跟藝人合作,希望多餘的門票收入可以幫助育幼院,還說收費都是透過博客來線上買票,系統商也是直接付款給承包公司,然後當天直接付清場地費,「愛飛翔」還補貼不足的款項,「場地費是12萬元,總共收到的款項是10萬1801元。」
「愛飛翔」委託律師範翔智表示,「愛飛翔」在成立前只是平臺,會在FB社團發佈訊息,哪個地方需要物資,在這之前沒有勸募行爲,因此沒有違法。對於抹黑、爆料的人,絕對不排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