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等紅燈未避讓救護車 警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
81歲顏姓老翁昨日下午駕駛自小客車在楠梓區路口停等紅燈時,後方一輛救護車多次鳴笛示意避讓,仍不爲所動,因此遭到員警攔查,顏翁雖然表示不知如何避讓,仍被開3600元罰單,並吊銷駕照。(警方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81歲顏姓老翁昨天(7日)下午駕駛自小客車,在楠梓區路口停等紅燈時,後方一輛救護車多次鳴笛示意避讓,仍不爲所動,因此遭到員警攔查,顏翁雖然表示不知如何避讓,仍被開3600元罰單,並吊銷駕照。
楠梓警分局右昌派出所員警於4月6日下午4時20分在楠梓區德民路與藍昌路口,發現81歲顏男駕駛一部自小客車未避讓救護車優先先行,顏姓老翁表示,他當時知道後方有救護車,但卻因在路中不知如何移車,警方仍依法制單舉發。
警方表示,顏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之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楠梓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務必注意道路狀況並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或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