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 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看這裡
112年度每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本人獨立申報/夫妻申報)及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分別爲新臺幣9.2萬元(超過70歲之本人、配偶及直系尊親屬爲13.8萬元)、12.4萬(夫妻申報爲24.8萬)及20.2萬元,於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中區國稅局表示,112年度每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本人獨立申報/夫妻申報)及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分別爲新臺幣9.2萬元(超過70歲之本人、配偶及直系尊親屬爲13.8萬元)、12.4萬(夫妻申報爲24.8萬)及20.2萬元,於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除此之外,每人薪資特別扣除額上限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和111年度相同,爲新臺幣20.7萬元。
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是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乘以家戶人數包含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
如果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可做爲額外扣除額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至於在臺居留日數滿183天的外僑居住者,如果在年度中離境後不再返臺,要在離境前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其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依在臺居留天數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