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路提釋憲 學者:僅立院黨團可能受理

國會改革釋憲戰開打,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昨與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直播。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透過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僅立法院有可能,其餘三路都不符要件。圖/前立委陳學聖提供

國會改革釋憲戰開打,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昨天表示,民進黨透過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僅立法院有可能獲受理,其餘三路都不符要件。

楊智傑昨與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直播。楊智傑指出,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聲請釋憲,不只不合法,還牴觸憲法;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鬚接受原決議,不可再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想翻案,民進黨政府覆議輸了,就要接受結果。

楊智傑解釋,過去是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現在是透過憲法訴訟做個案的判決,須等事情發生後才能聲請釋憲;國會改革法案纔剛通過,有關的機關尚未「行使職權」,大法官當然不會受理。唯一例外是透過立委連署聲請釋憲,立委就剛通過的法律,對其是否牴觸憲法,可聲請釋憲。

楊智傑分析,民進黨聲請釋憲,同時會聲請「暫時處分」,請大法官暫時凍結法律。但綜觀過去大法官做過近九百個案件,只准過三個案子暫時處分,且聲請暫時處分,前提是要被受理,四路聲請釋憲,有三路不應被受理,不會有後續的暫時處分問題。

楊智傑說明,國會改革修法大部分都不符合裁定「暫時處分」的條件,亦即包括人民權利和公益受到難以回覆、重大損害、急迫必要性、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賴總統的理由是國情報告會傷害到總統的威望,監察院的理由是調查權受影響,這些理由既非人民的權利,也無公益受重大傷害,因此,總統、監察院聲請暫時處分,都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