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女律師打完「肺炎鏈球菌疫苗」亡 父列2疑點告臺大醫院
34歲莊姓女律師因爲罹患癌症,於2017年5月間病逝;莊父懷疑女兒的病情急速惡化,是因爲臺大醫院黃姓醫師停止開立抗癌藥物、孫姓醫師以學術研究爲由注射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所致,因此決定提告求償500萬元。但臺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兩名醫師並沒有疏失,最後裁定駁回莊父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莊父向臺大醫院兩名醫師提告求償500萬元。圖爲臺大醫院門診大樓。(圖/記者屠惠剛攝)
莊父在判決書中表明,女兒2015年12月間因爲骨頭疼痛就醫,2016年7月檢查確認罹患多發性骨髓瘤,並在臺大醫院接受治療,但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間,內科部孫姓醫師以學術研究爲由,讓女兒注射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2017年2月血液腫瘤科黃姓醫師爲女兒安排自體幹細胞移植手術,在手術前還安排化療,並停用Thado(賽得)等抗癌藥物。
莊父接着指出,女兒停藥後便從2017年2月11日開始發高燒,住院5天才脫離險境,結果之後回診領藥,也沒有恢復服用抗癌藥物,後來在同年3月間進行手術,術後住院曾反應肋骨疼痛,黃姓醫師卻沒有進一步檢查,最終導致女兒於同年5月間病逝。
莊父認爲,女兒的病情在2017年2月急轉直下,與孫姓醫師注射疫苗、黃姓醫師停止用藥有關,導致女兒在短短3個月的時間內驟然離世,他實在難以接受,至今哀莫大於心死,因此決定向兩名醫師求償5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莊父認爲女兒接受施打疫苗,纔會導致病情惡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臺大醫院方面則否認疏失並強調,根據目前醫學臨牀知識與臨牀統計,多發性骨髓瘤爲無法治癒的疾病,平均存活時間爲3至4年,如果是第3期的患者,不論採取標準療法,或以最強效治療高劑量化學治療合併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效果可能也不顯著;莊女就醫時病情已經進入第3期,病況惡化是因爲多重抗藥性鮑氏不動桿菌引發敗血症,並非感染多發性骨髓瘤常見的感染菌源肺炎雙球菌所致,可見注射疫苗有達到保護效果。
至於停止用藥一事,臺大醫院表示,爲了施行造血幹細胞移植須收集一定的細胞數量,必須暫停使用Thado(賽得)等抗癌藥物,否則會導致造血幹細胞數量減少,使得收集量不足,這點有獲得莊女同意,相關開藥、給藥紀錄都記載於病歷,很遺憾病患最後仍因病情進展不幸去世。
▲莊女的病情在3個月內急轉直下,最終不幸病逝。
而臺北地院法官審酌「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的資料,認爲莊女病情惡化,是因爲藥物已經無法壓制癌細胞,黃姓醫師給予高劑量化學治療、施行自體幹細胞輸入移植,都符合醫療常規,衛福部鑑定報告也持相同意見,因此難以認定黃姓醫師有任何疏失。
而莊女參加臨牀試驗,接受注射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目的也是要評估多發性骨髓瘤病人隨機施打一劑或兩劑後,產生的免疫功能狀況及安全性。法官指出,莊女是在知曉一切資訊的情況下同意參與,況且該疫苗是爲預防肺炎鏈球菌感染之肺炎,並無證據顯示施打後會導致癌症指標上升,最終認定黃姓、孫姓醫師與病患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判莊父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