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男童死時不到5kg! 酒店狠母只認「遺棄致死」否認凌虐
▲2歲男童遭凌虐致死,生母林女今承認遺棄致死罪,但否認有凌虐男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visualhunt)
一名在北市酒店上班的21歲林姓女子,未婚生子後,涉與哥哥和同居的蕭姓男友,一起凌虐親生的2歲男童,將他關廁所還不時毆打,食物也給的少之又少,最後導致男童死亡,死時體重不到5公斤。原本在押的林男,法官近日裁定責付其母親。臺北地院2日下午開庭,被告3人同臺,原本都否認犯罪的3人,其中林女承認遺棄致死,但否認傷害凌虐部分。
蕭男的律師陳宏奇表示,男童的死與蕭男無因果關係。林男的律師陳彥君也表示,林男沒有任何凌虐幼童的行爲,男童死亡時,林男已離開住居所1個月餘,若法官仍認定有凌虐,就爭執凌虐致妨害男童身心發展狀況。
林女的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則說,林女承認遺棄致死罪,對於傷害結果不爭執,但否認《刑法》286條的凌虐,僅爭執傷害與死亡的因果關係。
檢察官表示,聲請函詢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對於照顧者將男童棄置於廁所內生活,致男童營養不良,與男童最後死因(肺炎、敗血性休克等)有無因果關係,及男童死亡時身上的傷害,是否可清楚劃分1個月前、1個月後到死亡時,並確認是否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另請求鑑定被告疏失照顧,是否致男童生長髮育遲緩,而生長髮育遲緩對男童的死亡是否有所影響。
蕭男的律師陳宏奇指出,他親身觀察蕭男後,發現蕭男沒辦法正常理解他人的語意,也無法正確評價行爲的意義,蕭男的狀況是否有達到醫學上及《刑法》上「欠缺辨識行爲」的程度,有待鑑定,因此希望能鑑定蕭男的智能及精神。
▲林女涉嫌每天拿錢和蕭姓男友到處玩樂,放任孩子活活餓死,2人被依遺棄致死罪起訴。(圖/翻攝臉書)
法官庭末諭知6月23日及6月30日,請被告及辯護人準時出庭,7月21日、8月4日、8月18日將進行勘驗程序。
起訴指出,林男與妹妹、蕭男3人涉虐待幼童,不但沒予以成長所需的營養,更將男童關在廁所內,還不時打罵泄憤。林男離開妹妹住所後,妹妹依舊與蕭男在外玩耍,直到2018年11月9日出遊返家時,才驚覺男童死在廁所,但她卻與蕭男逃離現場,最後纔在酒店經紀人的勸說下報警。警方到場時,只見男童瘦成皮包骨、身邊都是排泄物,死狀相當悽慘;檢方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林男,另以遺棄致死罪起訴妹妹、依幫助犯起訴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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