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門參與、央地協同!懲防財務造假新規將調動地方政府能動性

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是我國第一部針對細分領域財務造假懲防工作的規範文件,其規格高,由證監會會聯合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參與其中的部委更是多達12個。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高度注重協同性,設立專門章節強調如何加強部際協調和央地協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過去,地方政府在懲治財務造假中的參與度相對偏低,此番《意見》充分調動地方政府能動性,要求地方政府將財務真實性作爲扶優限劣的重要依據,切實履行因財務造假問題引致風險的屬地處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