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狠踹救護員 反控對方濫權索賠6萬
▲酒醉的黃姓男子出腳狠踹救護員,事後還反控對方濫用職權勒索和解金。(圖/翻攝畫面)
臺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指控消防局一名黃姓救護員,明知酒醉的人缺乏控制能力,卻因爲被他失控踹傷,當場向家屬開價6萬元和解,不然就要追究妨害公務及傷害罪,經過協調才願意降至3萬8千元,認爲此舉根本是濫用職權違法勒索,還涉嫌恐嚇取財,因此向政風單位檢舉。
黃男表示,4月19日凌晨他和朋友喝酒狂歡後,因爲爛醉被叫救護車送醫,但酒醉昏沉加上被綁在擔架上覺得很不舒服,過程中不斷掙扎,等到回覆意識時已經回到家中休息。事後得知父親和救護員協議3萬8千元和解,他致電向對方道歉,卻被告知如果不賠償就要提告傷害,因此認爲遭到濫權勒索。
但臺北市消防局則表示,當時黃男不願就醫而不斷掙扎,還口出五字經髒話辱罵救護員,甚至在擔架上出腳狠踹黃員,造成他右頸、右鎖骨挫傷,只好報警處理;而黃員從頭到尾沒有說要追究妨礙公務,是對方家屬主動表示要和解,他纔會開口說要6萬元,最後雙方協議以3萬8千元和解,絕非強行勒索。
出勤執行任務不但遭踹,還被檢舉公務員不良行爲的黃姓救護員,在同事眼中處理案件相當認真,一年出勤上千次更是全臺「救護王」,因爲考量當場移送就是公訴罪,纔會和家屬私下和解,卻反被指控濫權索賠,目前也已經驗傷提告傷害,要經由法律途徑討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