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沒2.2億!多人因操縱股價、內幕交易被重罰
財聯社8月16日訊,近日證監會開出一系列罰單,多人因內幕交易、操縱股票被處罰。隨着處罰落地,相關責任人的違法詳情也隨之被曝光。
三人與朗源股份原實控人合謀操縱股價,被證監會罰沒2.2億。
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高飛、龍傑、尤立峰),操縱期間,戚某廣(朗源股份原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高飛、龍傑、尤立峰控制使用賬戶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通過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朗源股份”的方式,影響“朗源股份”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經測算,操縱期間,扣除佣金和相關稅費,高飛、龍傑、尤立峰操縱“朗源股份”盈利111,667,800.76元。操縱期間,主要由戚某廣、高飛提供資金,高飛負責聯絡,傳遞、溝通交易情況,應認定起主要作用。龍傑、尤立峰安排相關人員共同交易“朗源股份”,應認定起次要作用。鑑於戚某廣已於證監會立案調查前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責任。證監會決定:沒收高飛、龍傑、尤立峰共同操縱行爲違法所得111,667,800.76元,其中,沒收高飛47,857,628.90元,沒收龍傑31,905,085.93元,沒收尤立峰31,905,085.93元;對高飛、龍傑、尤立峰共同操縱行爲處以111,667,800.76元罰款,其中,對高飛處以47,857,628.90元罰款,對龍傑處以31,905,085.93元罰款,對尤立峰處以31,905,085.93元罰款。
高飛、龍傑、尤立峰操縱股價詳情如下:
操縱“鎮海股份”等4股獲利2400萬 馮越峰、宋曉平被證監會罰沒超9600萬
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馮越峰、宋曉平),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馮越峰、宋曉平分別控制使用馮越峰賬戶組、宋曉平賬戶組,共同操縱“鎮海股份”“美芝股份”“華體科技”“日盈電子”等4只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合計獲利24053060.83元。證監會決定:對於馮越峰、宋曉平的共同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24053060.83元,其中,由馮越峰承擔12691398.98元、由宋曉平承擔11361661.85元;處以72159182.49元罰款,其中由馮越峰承擔38074196.94元、由宋曉平承擔34084985.55元。
馮越峰、宋曉平操縱市場詳情如下:
馮越峰操縱“康惠製藥”等3股獲利145萬 被證監會罰沒超580萬元
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馮越峰),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期間,馮越峰控制使用賬戶組操縱“康惠製藥”“康盛股份”“柯利達”等3只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合計獲利1454511.85元。證監會決定:沒收馮越峰違法所得1454511.85元,並處以4363535.55元的罰款。
馮越峰操縱市場詳情如下:
王仙鵬內幕交易榮盛石化獲利162萬 被證監會罰沒648萬
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王仙鵬),王仙鵬時任杭州久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內幕交易“榮盛石化”,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累計買入“榮盛石化”604900股,買入金額7265343元,賣出604900股,賣出金額8898347元,經計算獲利1620783.64元。證監會決定:沒收王仙鵬違法所得1620783.64元,並處以4862350.92元罰款。
王仙鵬內幕交易詳情如下:
內幕交易榮盛石化獲利超130萬 全衛軍被證監會罰沒超520萬
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全衛軍),全衛軍時任榮盛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全衛軍哥哥全某英系榮盛石化董事會秘書,兩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聯絡頻繁),內幕交易“榮盛石化”,控制使用“朱某娟”財通證券普通賬戶、“朱某娟”財通證券信用賬戶、“陸某剛”國信證券信用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榮盛石化”458000股,買入金額5594668元,賣出458000股,賣出金額6919114元,經計算獲利1315684.56元。證監會決定:沒收全衛軍違法所得1315684.56元,並處以3947053.68元罰款。
全衛軍內幕交易詳情如下:
朱清亮內幕交易國立科技獲利200萬 被證監會罰沒600萬
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朱清亮),朱清亮實際控制的深圳市宏大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鹽田港供應鏈有限公司、深圳市潤茂商貿有限公司與國立科技有業務往來,朱清亮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邵某棠聯絡頻繁。朱清亮使用“鑫盛偉業”“朱清亮”證券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國立科技”57.31萬股,買入金額654.43萬元。截至調查結束時已全部賣出,獲利199.93萬元。證監會決定:沒收朱清亮違法所得199.93萬元,並處以399.86萬元的罰款。
朱清亮內幕交易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