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刑期從5年變1年 政院通過自家栽種大麻「非販毒」減刑

民衆自種大麻遭查獲。(中時資料照)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有關栽種大麻部分條文去年被宣告違憲行院配合修正院會今(11)日通過修正草案,未來種植大麻,「自用、情節輕微」,非以販毒爲出發者,擬減輕刑度,從現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降爲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也調降爲100萬以下罰金。

日前一名黃姓男子自宅種大麻,被法院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判刑5年,黃男不服聲請釋憲後司法院大法官去年3月20日作成釋字第790號解釋,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不論行爲人犯罪情節輕重,一律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罪刑相當原則」違憲,應在1年內修正。

政院配合大法官解釋,由法務部修法將種植大麻非供運輸或販賣用途者減輕其刑,條文增訂「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項之罪,且情節輕微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行政院會今通過修正草案。

依《中國時報報導,長期推動反毒的基督教晨曦牧師民和申耀斌都認爲,現行法律已經無法遏止施用者,刑罰再放寬鬆,將讓施用者更肆無忌憚,推波助瀾毒品的泛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吸毒者肯定會找出法律漏洞,逃避重罰,毒品犯罪將永無寧日戒毒機構感到很無奈。

新聞引發網友討論,表示「反正運毒只要標註本名就無罪,自己種可以減刑也是剛好而已」、「以後會有一堆大麻煙製作教學」、「這是替那些支持呼麻的、娛樂性用毒的解套嗎」、「爲何不將販賣的提高刑責、種植的維持原來刑責?」「看來終於可以期待大麻除罪化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