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5年100%租金補貼 黃埔最新人才住房政策出爐

南都記者張伊欣 實習生藺子涵 近日,南都記者從廣州人民政府官網獲悉,《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人才住房建設和使用辦法(試行)》印發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一套不超過150平方米、最長5年100%租金補貼的自住住房。

5月9日,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人才住房建設和使用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該辦法的人才住房面向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範圍內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財政補貼的住房,包括高層次人才住房及基礎性人才住房。

其中,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一套不超過150平方米、最長5年100%租金補貼的自住住房,此外,高層次人才可爲其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一套不超過1 2 0平方米、最長5年50%租金補貼的自住住房。符合條件的基礎性人才可申請一套不超過9 0平方米、最長兩年50%租金補貼的自住住房。

此外,符合條件的人才僅能申請1套自住住房;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原則上以家庭單位申請1套自住住房;夫妻雙方均屬於高層次人才,每人均可申請1套父母住房,申請面積不能累加。

《辦法》提出每年向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人才傾斜供應不少於30%的人才住房,當供應量大於申請量時,可向其他類別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分配

據悉,高層次人才是指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園)長、名教師、優秀醫學專家、黃埔工匠。基礎性人才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歸國留學人員),或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技能等級的人才,以及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選的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

黃埔區人才住房建設以滿足不同層次人才居住需求爲原則,新建人才住房設置多種戶型,一般不超過150平方米,滿足基本入住條件和具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設備,並同步配套教育、醫療、交通等公共設施。該辦法所涉及的租金補貼兌現採用“一門受理、內部流程、集成服務限時辦結”政策兌現辦理模式。申請具體條件見官網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