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衣店無人看顧恐釀災?北市府將規畫自治條例
自助洗衣店無人看顧恐釀災?北市府規畫自治條例 保護居民安危。(產業局提供/吳康瑋臺北傳真)
北市政府考量自助洗衣店無人看顧有安全風險,於25日邀請北市社區居民、消費者及洗衣店業者辦理說明會,且爲保障公衆健康與生命安全,已規畫制定「臺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已刊登9日市府公報第213期辦理預告中。
產業局表示,北市府爲蒐集各界意見,除了說明草案要求業者加強自主管理,每半年完成自主檢查1次外,要求使用天然氣之自助洗衣店應配合瓦斯公司換裝微電腦瓦斯表(具瓦斯漏氣遮斷功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者,應裝設自動緊急遮斷裝置。
產業局指出,營業場所內瓦斯及一氧化碳自動偵測警報器須與微電腦瓦斯表及自動緊急遮斷裝置連動,定期檢查由原本每年1次改爲2次由市府聯合檢查,消防申檢修申報亦改爲半年1次等,及違反上述規定之相關罰則。
產業局透露,說明會也宣導公共場所包含自助洗衣店皆應依照109年9月22日修正發佈之「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提高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以避免消費場所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後,因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不足,致多數傷亡民衆無法藉由責任保險保障合理權益之情形。
產業局指出,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頒之「公共場所或舉辦各類活動投保責任保險適足保險金額建議方案」,將規定之最低保險金額酌予提高,若業者在保險實施辦法修正公佈前已投保,原保單可適用舊規定至保險期間屆期後,再依新規定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