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警員涉個資洩密收押禁見 豐原警分局報停職處分:絕不護短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莊姓警員涉嫌泄密案,高雄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和臺中市警局、豐原分局等單位到派出所調閱資料,檢察官復訊後向法院聲押,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豐原分局今天說明,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報請警察局停職處分,全力配合後續調查偵辦,絕不護短,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及豐原分局督察組等單位共同查處翁子派出所莊姓員警疑涉泄密案,調查人員前天到翁子派出所調閱相關文書資料,隨後帶警員至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協助說明。

初步瞭解,莊姓警員在新北市任職期間結識某民間友人,後來疑似泄漏個資給對方,經檢察官復訊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豐原分局表示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報請警察局予以停職處分,全力配合後續調查偵辦,絕不護短,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豐原警分局表示,警紀是警察命脈,本於「自檢自查、警紀警辦」的原則,主動積極查處,毋枉毋縱,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貸,展現維持警紀的決心。

豐原警分局莊姓警員涉泄密,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圖/取自豐原分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