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疑似選舉作票影片遭依社維法移送 法官不罰理由曝光

周姓男子轉傳疑似作票影片到Dcard平臺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但臺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不罰。(本報資料照片)

周姓男子今年1月17日大選結束後,從臉書社羣網站轉傳「屏東146,票匭倒票底板下有多張選票」影片至Dcard平臺,被臺南市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涉散佈不實訊息及散佈謠言移送裁處。不過,臺南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爲,警方並未證明周男故意捏造虛僞事實,或違反一般人注意義務散佈於衆,裁定不罰。

警方認爲,周男轉傳標題爲「熱騰騰的作票影片」的不實訊息到Dcard平臺,涉嫌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法官審查貼文後,發現內容爲「隔板下一堆沒摺痕的票耶~~以爲在開票,原來是場魔術秀~」,文章還附上臉書平臺的「屏東146,票匭倒票底板下有多張選票」影片連結等語,以此指稱2024年總統選舉有作票的事實。

不過,法官認爲,警方提出臺灣事實查覈中心網頁內容中,明確記載「投開票所:屏東縣第146投開票所。事件經過:網傳影片所指稱的『夾層』是用以票箱底板,票箱在封上封條後,選務人員曾翻轉紙箱讓現場民衆確認封條是否牢靠,底板因此打斜」,足以認定周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

法官認爲,既然屏東縣第146投開票所確實發生此事,且依一般社會經驗判斷,票匭內並無隔板分隔,票匭底板一般均平貼票匭底部,鮮少有斜放情形,該影片中出現底板打斜致票匭出現分隔狀態,選務機關本應負說明澄清義務,自難認定周男有散佈內容不實文章及影片連結行爲。

法官強調,周男在Dcard平臺張貼該文章及影片連結,雖可能使閱覽者質疑選舉結果,且可能引發公衆對選舉過程及結果不當聯想,害及民主制度健全運作,但選務機關在各地設置投開票所,投票日也有各政黨推薦監察員在場進行監督,投票開票過程公開透明,包括投票進行前展示空票匭、開票時公開計票,且允許民衆公開錄影,因此民衆可簡易透過其他方式揭發周男散佈的訊息虛僞不實,並輕易判斷連結影片內容的真僞。

更何況,現今網路工具發達,各種訊息充斥,如賦予接受訊息者高度查證後纔可轉貼,恐將有害資訊流通,違背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周男散佈的訊息,如非他故意捏造虛僞事實,或未違背一般人注意義務而散佈於衆,即不能以社維法相關規定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