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博愛座到底該給誰坐?

學生讓座風波,引起社會大衆廣泛討論。(圖/翻攝爆料公社

文/朱學恆

澳洲墨爾本捷運優先席(或說是博愛座)的告示內文是這樣的【若被告知,本座位必須讓與有特殊需求的乘客。否則將有罰則。】若拒絕遵守,可由獲授權的人員開單罰款則是可能高達147.61澳幣,約莫臺幣3521元。而這樣的規範是來自於「2002年行動不便者使用大衆運輸規範」。

澳洲的Herald Sun所屬的一份地方新聞針對這件事情做了一篇報導,一位大腹便便的懷孕七個半月的女性Holly McKay寫了一篇專欄,因爲她非常不爽墨爾本那些好手好腳的通勤族們,竟然坐在博愛座上面,對老弱婦孺無動於衷。她連續換了兩班車,但是沒有一個人讓座。

這篇報導引起了非常多的爭論,人們討論的是,到底應該主動讓位,還是應該等到有需要的人告知你?

維多利亞省的公共運輸部門發言人Waugh在一篇後續的報導中說:【這樣的告示可以讓那些有特殊需求的人,自己決定是否需要要求坐在博愛座的人讓位,而不是讓乘客自己決定,眼前的人是否有需要讓座的特殊需求。】

國外的博愛座,有不同的使用規範。(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而另外一篇英國每日郵報的報導就更兩難了,Becky Nicholls懷有六個月身孕,29歲的她拿的是普通票,但是因爲這班往倫敦的通勤火車很擁擠,普通艙找不到位置,所以她就跑去頭等艙的優先席坐了下來。

然後這班車的查票員來了,發現她沒有頭等艙的車票,於是請她到後面最後一車廂去,那邊有位置可以坐。可是曾經在通勤過程中昏倒兩次的她覺得自己沒辦法擠過四節車廂去找位置坐,於是她跟查票員詳細解釋了這狀況,但鐵面無私的查票員毫不通融,跟她講你沒頭等艙的票就是不行坐在這裡,就算頭等艙只有另外一個客人也一樣。

所以Becky Nicholls最後跟媒體投訴,覺得自己被羞辱了,希望大家能還她一個公道。所以各方都有了各自的迴應,這個通勤電車營運商東南火車的發言人說,如果懷孕或是即將臨盆婦女,可以跟公司申請特殊的許可信,有了這張許可信之後,就可以在普通車廂沒有空位的狀況之下來進入頭等艙。而我們當天的工作人員的確是依照規定,但事後考量起來,其實我們可以做得更周延,我們可以讓她繼續坐在位置上,但協助她申請相關的許可信,讓她下次可以依照規定坐在頭等艙內。

臺鐵購入新車,試辦博愛座改名優先席。(圖/臺鐵提供)

最後一則新聞來自於印度時報,就是這周的報導,邦加羅爾的Nama Metro(據說就是「我們的捷運」之意)開始了一個新的博愛座宣導活動。因爲他們發言人表示原先就有海報,但是大部分的通勤族都不理這些讓位海報,所以只好把活動辦得更大一點,希望可以引起大家的注意。他也特別強調,他們不能硬性規定,所以只好訴諸柔性宣傳,以便讓大家可以自動自發的配合。

簡單來說,任何一個體系都會出現極端派,也都會因爲這些極端派的豬隊友導致體系受到質疑。但有這樣狀況的時候,譴責豬隊友就好啦,哪有甚麼無限上綱到博愛座是個愚蠢的發明應該完全取消。

做這種發言之前可以先看看世界各國的規範好嗎?這是爲了保障弱勢和行動不便者的規範,許多國家是入法可以裁罰的,你覺得靠公德心和社會自制不好,那也可以提案修法變成強制性,不讓座就罰!美國的聖地牙哥如此,紐約如此,波特蘭也如此;但只顧着大喊取消,禮教吃人,我二十年前有一次腳好酸不能坐真他媽的該死,結果卻沒有替代方案,你有想過那些需要的人不是更沒有保障了嗎?

正義魔人抓狂害人的確該鬥,但有錯的是正義還是魔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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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學恆,媒體觀察家,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