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溫泉會館遭偷拍!竹科女副理嚇到崩潰 「包尿布」纔敢出門

▲竹科一名女副理與男友入住花蓮某溫泉會館,卻遭到偷拍,案發後產生極大陰影,決定對偷拍少年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韻如/花蓮報導

竹科一名科技業女副理小君(化名)與男友到花蓮旅遊,併入住某溫泉湯屋,但沒想到2人在激戰時,卻遭到一名16歲少年拿手機偷拍,嚇得2人立刻報警將少年逮捕。事件發生後,小君內心產生極大陰影,不敢在外如廁,嚴重到要包尿布纔敢出門,因此決定對少年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依法判少年須賠償15萬元。

根據判決,小君與男友到花蓮遊玩,晚上入住瑞穗一間溫泉湯屋,並且在房內發生性行爲,但沒想到,少年發現後便躲在一旁偷窺,甚至還拿出手機偷拍,直到小君與男友察覺有異,當場將少年人贓俱獲。

小君事後指控,她因爲此事,內心產生極大陰影,非常害怕、痛苦,在住家外的私密空間都會非常害怕,連一般人的簡單日常生活行爲都會因爲恐懼而無法完成,不敢在外試穿衣服、脫褲如廁,或是到健身房洗澡更衣等等,嚴重到她只能不斷忍尿,或是包尿布纔敢出門。

小君表示,這導致她無法參加工作上需要在外開一整天的科技研討會議,就連在路上看到民衆的手機鏡頭,也會讓她焦躁不安,也不敢再享受原本熱愛的泡湯,因此決定向少年提告求償。

案經花蓮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少年犯案時年僅16歲,因一時好奇、失慮才鑄下大錯,且目前仍在就學中,名下也沒有財產,拍攝後也沒有任何外流情形,在考量小君任職半導體業,且年收入約150萬元等一且情形後,判決少年須賠償小君1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