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笙重金屬「鎘」超標!新北驗「春節應景食材」5件不合格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今(9)日公佈應景食材抽驗結果。(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今(9)日公佈應景食材抽驗結果,共計5件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包括芬普尼、二氧化硫等農藥殘留超標,更有一件竹笙檢出重金屬鎘超標。不合格產品已命下架回收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追辦。另外,衛生局也限量發送二氧化硫、皁黃及過氧化氫簡易試劑,民衆都可至衛生所領取。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明,本次共抽驗241件應景食材,包含生鮮蔬果、禽畜水產及其加工品、澱粉類製品、醃漬蔬菜、堅果糖果、糖漬鹽漬果實及元宵湯圓等。
不合格的5件產品有2件生鮮蔬果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爲「芹菜」芬普尼0.005ppm(標準:0.001 ppm以下)及「山東大白菜(進口)」氟尼胺0.03ppm(標準:0.01ppm以下);2件醃漬蔬菜分別爲「酸菜心」二氧化硫0.096g/kg(標準:0.03g/kg以下)、「榨菜絲」防腐劑苯甲酸2.60g/kg(標準:0.6g/kg以下)及二氧化硫0.06g/kg(標準:0.03g/kg以下);另有1件「竹笙」檢出重金屬鎘5.0 ppm(標準:2 ppm以下)。
▲衛生局提醒,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
許朝程指出,農藥殘留超標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添加物不合格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違反重金屬限量標準,經命限期改正卻屆期不改正者,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第8款規定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
許朝程也提醒,民衆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或食品添加物;此外,也要避免偏好食用少數食材,宜均衡攝取多樣食物,降低因農藥或重金屬累積而造成慢性危害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