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處門鎖被灌三秒膠 她看監視器怒告前男友 1原因判無罪
彰化鄭姓女子與李姓男友分手後,家門大鎖被灌入三秒膠,她認爲是李男所爲,怒告對方毀損,但法官認爲監視器影像無法辨識爲李,判他無罪。(資料照片/林欣儀臺中傳真)
住在彰化的鄭姓女子因故與李姓男友分手,之後住處門鎖竟被人惡意灌入三秒膠,導致大門無法打開,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涉案者身形與李男相似,且事發時李的車子也在附近,怒而告李男毀損,但法官調閱監視器,認爲犯嫌頭戴安全帽且衣着無法辨識是李,判他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與鄭女是前男女朋友,兩人感情不睦分手,未料,李男竟在2020年8月9日上午9時許,駕駛自己的小客貨車到鄭女父親位於彰化的住處,將快乾膠擠入鄭家大門鎖頭內,導致門鎖無法使用。
鄭家人調閱監視錄影器等資料,認爲李男犯案,怒而對他提告,而警方調閱李男座車的車型軌跡紀錄,發現事發時其座車確實在鄭家附近,彰化檢方依毀損罪起訴李。
法官調閱鄭家門外的監視錄影畫面,果然看到一名身高約175至178公分、身材微胖的人,看似緊張的拿着東西在弄鄭家大門門鎖,但法官認爲,該名男子頭戴全罩式安全帽,根本完全無法辨識容貌,且他戴着安全帽又沒有特殊之處,加上男子的穿着、身體外觀都無特別足以辨識身分之處,無從證明該男子就是李男,判李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