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65歲以上長者換居友善社宅 中市推「以屋換屋」計畫

中市住宅處推動「長者以屋換居社宅」計劃,即日起受理申請。圖/中市府提供

中市府推動「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讓現有居住環境不完善的65歲以上長者,可以換到友善的社會住宅,即日起開放申請,只要申請人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劃」相關條件,即可將原有屋子委託市府包租代管,「以屋換屋」,入住社宅,租賃契約1次簽訂3年,3年期滿後經資格審查符合,得再續租,合計租期最長可達12年。

中市住宅處表示,長者在臺中市持有的合法房屋,經市府委託業者現勘評定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屋況及租屋安全檢核表」規定項目後,即可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業者包租,後再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個人或家庭,包租期間應與長者入住社宅期間相等。

住宅處表示,長者現持有的住宅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劃能享有許多優惠,包括免費的租屋管理、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課徵、每月1.5萬元所得稅扣除額、每年1萬元房屋修繕補助、居家安全保險費用補助等,協助長者輕鬆當房東。

住宅處說,這項專案結合「臺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劃」、「臺中市社會住宅隨到隨辦」2項方案能量,能讓長輩從原本未盡完善、不友善生活的居住環境,換居到強調友善生活的社宅,市府歡迎長者多加利用,改善現存障礙的居住環境。

住宅處說,社會住宅引入日照、輔具、託嬰等社福設施,並設置「社區好站」,招募社福單位進駐、辦理友善社區與鄰里的交流活動,友善對年長者居住生活,入住社宅租金也能享有優惠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