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宅出租換住社宅 中市力推銀髮族居住正義

臺中市長盧秀燕宣佈,爲照顧年長者居住正義,將協助行動不便長輩入住社會住宅。(林欣儀攝)

臺中市興建社會住宅到底夠不夠的問題,近來引發討論,臺中市長盧秀燕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特別表示,臺中市實現居住正義很成功,興建社宅數量與比例都在六都排前段班,爲照顧更多弱勢民衆,除日前宣佈延長關懷戶社宅居住年限至12年,接下來將協助長輩將現有舊宅包租代管,讓行動較不方便的長者輩住到社宅、獲得更多照顧,實現老人的居住正義。

盧秀燕表示,中央要求臺中市興建的6000戶社宅已達標,現在不是已完工、就是已在興建中,但光求量還不夠、要求質,今年市府有修正社宅出租辦法,特別照顧弱勢戶的居住正義,爲達到週轉率,全國社宅依規定可以居住6年,臺中市則修正辦法讓關懷戶可延長居住12年,扶助他們的時間更長,更讓關懷戶可以原屋續租、減少搬家困擾。

盧秀燕強調,臺中市的社宅住戶年輕化,年輕人入住比例是第一名,但除了年輕人要照顧,市府還要透過社宅解決長者的居住困擾,許多年長者現在雖有住宅,但因爲沒有電梯不方便,即便住在透天厝老人也無法自己修水電等,這些人可將原屋透過政府協助包租代管方式,讓他有租金收入,並可申請換住到社會住宅,還可參加社宅內的照顧長者課程,相關辦法今年4月將公佈,盼解決一部分長者居住正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