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貪污案 涉案課長與廠商延押2個月

橋頭地院駁回中油黎姓課長和劉姓廠商的交保聲請,並裁定自9月23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圖爲檢調人員此前在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的辦公室起出2700萬元現金。(本報資料照片)

中油在今年初爆出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貪污案,橋頭地檢署等單位組成的專案小組持續偵辦。涉貪的中油黎姓課長和劉姓廠商在日前移審時仍否認犯罪,橋頭地院駁回中油黎姓課長和劉姓廠商的交保聲請,並裁定自9 月23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裁定書指出,黎姓課長與劉姓廠商在移審訊問時的主張與先前在接受偵查時相互矛盾,且兩人彼此之間與其他證人的說法也有出入。

且劉姓廠商於偵查中更有刪除公司電腦中資料的滅證行爲,因此有相當理由認爲劉與黎姓課長有勾串、滅證之虞。其次,黎姓課長身爲臺灣中油公司的承辦採購案的公務員,涉及中油公司3件不同的採購案,犯罪情節皆屬重大。

法官衡量諸多因素後,認爲必須羈押兩人,並禁止接見通信,自9 月23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