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綠友友大法官 壞亂憲政體制
中國時報社論
蔡總統任內最後一波大法官提名,4位被提名人色彩鮮明,全都親綠,意識形態和蔡政府相同;在立法院過半優勢下,未來15位大法官全爲蔡系,而且蔡總統用人完全無視爭議,綠色大法官恐將國家司法成爲個人的擁護部隊。
蔡總統用國家資源建立護航體系,除了上任之初藉「轉型正義」之名成立憲政黑機關「促轉會」與「黨產會」排除執政阻礙,如今更藉大法官爲自己卸任後的司法責任武裝強大後盾。可說是將「司法改革」重回洪荒,更是將「司法獨立」直接下架。
釋憲案例 多偏執政黨
此次大法官提名,各界推薦孚衆望的大有人在,如全國律師公會推出憲法學者李念祖、法務部推出唯一人選柯麗鈴,全部落馬。卻提名綠營夫妻檔官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及太陽花學運恫嚇承審法官的律師尤伯祥,對於司法獨立性的外界觀感格外諷刺。
過去蔡系大法官偏向執政觀點的釋憲案不勝枚舉;以去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6號爲例,中央政府對地方5議會所通過的「萊豬瘦肉精零檢出」自治條例認爲無效或不予覈定,憲法法庭認爲均屬合憲。此判決造成疑慮:難道地方爲了人民健康訂立標準,不能比中央把關更嚴格嗎?
當時只有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明誠提出不同意見書,其餘大法官均採與蔡政府同一觀點,忽視憲法「地方自治」專章應先於「基本國策」一章有關國際貿易的規定,凌駕地方議會對「健康權」的民意製法。尤其憲法講究人權保障,這是世界標準;況且「健康權」已由釋字第785號解釋納入憲法第二章的「人權清單」。蔡系大法官竟罔顧國民健康權,配合蔡政府演出司法一言堂。
還記得110年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爆與富商翁茂鐘不當往來,扯出重大司法醜聞,40名司法人員收受富商施惠;司法院輕輕帶過,當時並未處理違反司法倫理者,足見司法院若歸屬同一系統,難保未來不會沆瀣一氣。又以107年引發議論最多的釋憲,如「卸任大法官得否隔屆再被提名爲院長的爭議」、「支持同性婚姻而宣告民法違憲的爭議」,都能看出蔡總統任命獨派色彩鮮明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以後,累積了過多爲政治服務的痕跡,憲法守護神的名譽與功能早在當時已備受挑戰。
非太上皇 總統勿濫權
最特別還有《不當黨產條例》引發的違憲論述,更讓民衆對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結社權、訴訟權產生侵害人權和憲法原則的極度疑慮。職司釋憲機關的司法院竟連「受理」的機會也不給!若不是經非蔡總統提名的湯德宗等5位大法官提出措詞強硬的不同意見書,質疑「對受理聲請到底顧慮什麼,竟用洪荒之力決議不受理」,而稍微維繫大法官的風骨,否則更是證明司法院已淪爲執政黨護航的部隊。
蔡政府主導修訂《憲法訴訟法》,似在強化大法官審案功能,但僅屬法律位階變革,可是司法院應有更多憲法層次的思維,即「立法院制定的法律是否合憲,是否破壞憲政體制」纔是維護司法獨立的首要考量。但現今的司法院已成總統的後盾,更成了不當或違憲立法的保護傘!
憲法第36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及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佈法律」,其實均屬「形式職權」;因爲總統不可以擅自指派軍隊、不可以擅自更改法律而公佈。尤其後者必須基於五權分立遵循憲法立法權的運作,即使總統也不可斷然否決立法,過問立法委員之產生。同理可證,做爲憲政獨立機關的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怎可讓總統直接進行權力的干涉?
蔡總統提名4位綠友友的大法官,已經引起司法界炸鍋,質疑這樣的提名,人民還能相信司法嗎?並痛斥蔡總統隳敗國家名器。依照憲法精神,除應限制總統尊重各獨立機關與「五權分立」憲政原則而屬「形式職權」外,更應學習英國由國會成立「選任委員會」,依民意席次比例分配獨立機關成員,名單僅交國王公佈而已。否則總統以太上皇獨攬大權,豈非封建時代的帝王?蔡英文治下的總統擴權早已翻覆民主憲政體制的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