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賴卓尊重民意 纔是更大的民主

中國時報社論

立法院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與《財政劃分法》三法修正案,在野黨立委這回算是將主流民意導入立法院,展現民主多數決的威力,但面對民意的衝擊,賴清德總統和行政院長卓榮泰卻責備在野黨並威脅地方政府,語多違背民主基本理念,徒然露出政黨意志與利益凌駕一切的心態。

動輒鼓動青鳥 民主崩壞

賴總統先是在臉書譴責立法院未經充分討論,強行通過三法,剝奪人民監督權力,沒收權力分立原則,並稱《憲訴法》架空憲法法庭運作,侵害司法獨立,更封殺人民最後保障和救濟。而卓院長說得更露骨,未來臺風地震來臨,中央沒有能力到各地方,地方政府要自己勇敢面對。這樣語帶威脅恐嚇的言論,出自於最高行政首長,政府不就是要負責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嗎?人民還有什麼保障?

在野黨提出的《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修正條文合情合理,正是針對執政黨的偏差,希望能夠依據權力分立原則加以導正,只是將不恰適的法條改正過來,希望憲政運作能夠稍微正常,新的規範也無窒礙難行的地方,只是不符合民進黨的政治操控與資源掌控便利而已。然而,賴清德和卓榮泰竟然抗拒民意,重話狠批國會沒收民主、違背民意,正是將自己反民主的心態展露無疑。

民進黨向來以主流民意的代理人自居,但落居「雙少數」的劣勢地位之後,不知已無資格否定在野黨聯合起來足可代表多數民意的事實,以爲國會任何不服己意的決議都不符合民意,都背離民主。姑且不論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基本義理,也不論政黨之間必須溝通妥協的民主真諦,就這次三大修法內容而言,究竟有哪一項違反民主精神?爲何民進黨操弄的「青鳥」行動,根本無法取得多數民意的認同?

民主政治的核心精神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民進黨居於國會多數時不尊重在野黨,一路蠻幹到底,居於國會少數時不服從多數,堅不接受國會決議,這正是當前臺灣民主的最大危機。過去8年,民進黨仗着執政大權與國會多數輾壓在野黨,如今民進黨陷於少數,但仍透過全面執政時代通過的大法官護航,推翻代表最新民意的國會改革法案,幾乎全數條文被宣告違憲,這與民主精神是相互違背,如今又抗拒代表多數民意的立法院決議,難道少數執政的民進黨要行專制獨裁?

賴總統痛責三法修正案通過是違背權力分立原則,他難道不知道國會監督執政在民主國家是天經地義的事,拒不接受國會決議,豈非正好違背權力分立的原則?他指稱須以「更大的民主」來解決,更大民主難道就是執政黨發動的羣衆運動?身爲執政黨卻鼓動「青鳥」羣衆運動,難道不是在崩壞民主的根本基礎?

國會監督執政 天經地義

在內閣制國家,過半席次政黨或是政黨結盟組成內閣,掌握行政權;在法國這種雙首長制國家,總統必須通過二輪選舉取得過半選民支持。民進黨既不是多數黨,也不是過半民意選出的執政黨。這次在野黨通過三法修正案,在正常內閣制國家,就造成倒閣的狀態。賴清德和卓榮泰還能安然在位,完全是拜憲法的缺憾與不周所致,本該謙虛執行,還有什麼資格以民主護法的姿態教訓在野黨?

卓院長已經放話,由於相關法案窒礙難行,將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力捍衛憲政秩序。因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民進黨內正盤算採取釋憲外的三種救濟路徑,包括「行政院長不副署」、「行政院長提出覆議案」,或「總統不公佈法律」。然而,最淺顯的道理都可確定三種路徑恐都走不通,強行爲之就是違憲。因爲行政院長副署權是對總統制衡的權力,不是對立法院。行政院提覆議案,當然無法在目前的國會席次結構中獲得通過,藍白兩黨也無動機提不信任案。至於總統不公佈法律,就是總統否決立法權,翻遍《憲法》及《增修條文》都沒有賦予總統這個權力。

總統和行政院長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立法院的決議,司法院也必須依照立法院的決議行使職權,其他任何投機取巧途徑都萬萬不可行,更不可心存韓國尹錫悅戒嚴的心態。執政當局還必須痛切檢討,繼續抗拒民意,臺灣僅餘的民主生機恐將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