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黨內也造反 賴清德應擁抱民意

中國時報社論

從民進黨立委在《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及《財劃法》表決跑票,到集體倒戈封殺大法官人選,賴清德的執政困境,儼然已從朝小野大,進一步弱化爲黨內派系反撲的狀態。假若賴總統堅持無視雙少數的政治現實,只願與大法官團抱取暖,挾釋憲衝撞民意、抗拒朝野合作,那麼,等不到青鳥飛出來的他,當心先把自己關進號令難出總統府的權力鳥籠。

霸凌多數 挾釋憲抗民意

賴清德在國會席次居於弱勢的情境下,對於求取執政維穩主要仰賴兩套方法,一是肅貪,二是釋憲。前者在賴清德執政初期確實贏得極大期待,從追查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到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不分裡外揮刀通殺,有助洗刷貪腐印象。只是,隨着北檢起訴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半,外界卻發現通篇起訴書缺乏一刀弊命的鐵證,檢方甚至把Excel視爲能存款的「冷錢包」,證據力之薄弱,恐無法讓外界信服,難免衍生政治追殺的質疑。

當社會開始對肅貪打上問號,賴清德能施展身手的方法,恐怕只剩釋憲一途。今年6月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總統府率憲政機關聲請釋憲,與大法官裡應外合,封印對執政黨不利的條文。爾後,釋憲就成了「少數輾壓多數」的政治工具。

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修正案,主要增列功能,分別爲讓罷免提案必須附上身分證影本以防堵幽靈連署、調高憲法法庭判決門檻以遏制大法官爲政黨服務、提升地方政府預算靈活度,修法方向合情合理,合乎多數民意期待,但卻因不符執政者利益,行政院揚言擡出大法官,要在新法生效日前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企圖讓國會多數通過的法案再次實質作廢。

不可諱言,只要大法官自甘扮演執政者附庸,釋憲確實可成爲少數政府的萬靈咒。舉凡不符己意者,皆能循此扭轉乾坤,連「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也能顛覆爲「少數霸凌多數」。但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無論此刻的民進黨距離當年充滿理想性的模樣有多遠,黨內其實仍有一股無聲力量,對於執政者屢屢「挾大法官閹割立法權」感到不以爲然,認爲少數執政再怎麼不堪,也不應把代表民意最高殿堂的立法決議視爲無物。

所以,何以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會以身體不適爲由,在《財劃法》表決前先離開?尤其,該場表決在民衆黨8席立委退場情況下,國民黨最終只投出48票,掌握51席立委的民進黨只要全員到場,大可輕鬆否決,但最終卻只投出47張反對票,以1票之差讓法案過關。這令人不禁想問,除了老柯,爲何還有3人拒絕進場投票?

英系反撲 威權執政惹議

更甚者,立法院對賴清德提名的7位大法官進行人事同意權投票,民進黨團卻經由黨團大會決議封殺被提名人劉靜怡,定調投票給她一律開除黨籍,終而讓這份由總統兼黨主席提出的名單以「團滅」收場,不僅外界驚訝,連前總統陳水扁也直呼「怎麼那麼難看」。

或許,從「小英男孩」鄭文燦遭司法偵辦、賴系人馬接連取代英系進駐各部會及國營事業與政府財團法人等事件來看,合理推測民進黨團之所以接連涌現內亂,系肇因於「英系反撲」。但即使英系真有此意,要想挑戰現任當家領袖,總得師出有名,若缺乏正當性胡亂出征,以民進黨傳統來看,必然遭來「背骨」罵名。

因此,什麼是民進黨立委不進場投票、拒絕替人事案背書的「正當性」?毫無疑問的,當總統拒絕正視民意,一再濫用釋憲之舉,以護憲之名行毀憲亂政之實,那麼,當威權成爲事實,革命就是義務。賴總統大可繼續把大法官視爲禁衛軍,但如他自己所言:「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眼下的黨內紛亂,顯然是有人正嘗試以「更大的民主」糾正威權的執政。

或許,賴清德仍無法理解,爲何愈來愈多人開始造反,然而他或該省思,自己是否猶如逆向狂飆開上高速公路,以爲所有人都在逆向,但其實真正逆向的人是自己?此刻,停止違逆民意狂奔,尋求朝野協商謀求治國共識,纔是求取執政維穩的正道。賴卓體制領導危機儼然浮現,賴總統應認清少數體質,順應民意,繼續挾釋憲與青鳥之名對抗民意,非社會之福,更非民主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