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江津:引導偵查妥辦破壞礦產資源案

青山依,綠林傍,風吹過搖成波浪一片。山村房屋聚居,農田青,犬吠聞,好一幅鄉間美景圖。”初冬的重慶市江津區同福村風光無限好。但誰能想到,這個美麗的村莊曾經因爲非法採礦遭受過一番重創

“以前,採石現場漫天揚塵在飄,嗆人得很,怎麼勸他們都不收手。”提起採石帶來的漫天白色揚塵,同福村土生土長的張大爺直搖頭。在江津區檢察院和相關部門共同努力下,如今村莊恢復如初,張大爺懸着的心終於落了地。

事情還得從江津區國土局向江津區檢察院移交的王斌化名)涉嫌非法採礦線索說起。

2018年1月5日,王斌以交通不便爲由,向重慶市巴南區某村委會申請自籌資金修建0.8公里公路。沒想到獲得批准後,他竟在未取得任何採礦資質的情況下,僱人挖掘機在15公里外的江津區同福村私自開採山石低價販賣。

2018年5月30日至8月21日,江津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先後3次向王斌送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通知書》,要求王斌限時恢復土地原貌,而王斌不爲所動。“這人法律意識淡薄,對他屢次警告都沒用,挖礦的規模還越來越大。”行政執法人員回憶當初的情景,直言案子棘手

應國土局邀請,2018年11月1日,江津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檢察長蔣文軍副檢察長增益前往非法採礦現場進行勘查,發現該採礦點形成的採坑邊坡高達33米,邊坡陡,局部危石浮石失穩的可能性大,存在安全隱患。非法採礦行爲多存在一天,社會利益國家利益就會多流失一天,必須儘快解決問題。蔣文軍要求檢察三部對相關公益訴訟線索進行跟進。

公益訴訟檢察官到現場調查取證發現,山體已被掏空大半,露出大片荒涼的岩石壁,周遭的植被和水系都被破壞。

檢察官聽國土局負責人介紹,當地羣衆對王斌私自挖山的行爲抱怨已久。“王斌爲了挖石頭把公路擴寬,毀了大約三十多棵枇杷樹,還佔了果園的三分地。”張大姐家的果園離王斌開採石頭的地方不遠,果園經營受到非法採石的影響。

取證過程並非一帆風順,王斌一直不配合辦案,以“挖山是爲修路,經過村委會批准”“採石範圍既不是國家規劃的礦區,也不屬於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等藉口,否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辦案檢察官審閱全部案件材料,詳細覈實案件事實與證據,從當地村民護林人員、挖掘機司機、下游買家等17名相關人員的證詞中尋找蛛絲馬跡。最終,檢察官引導偵查人員從王斌銀行賬戶交易信息、衛星對比圖、現場照片中搜集到有力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條

2020年1月10日,江津區檢察院以王斌涉嫌非法採礦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王斌違反礦產資源法規定,非法採礦的行爲對當地的生態和地質環境造成破壞,破壞價值300餘萬元,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9月21日,法院一審判處王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李立峰 沈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