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質疑超頻 臺灣大回嗆
臺灣大哥大也在昨晚發出聲明,直嗆頻率資源之治理爲主管機關權責,「單一業者」不應越俎代庖,認爲全民權益保障與單一業者追求自身頻譜增持,孰輕孰重,其實不難判斷,更喊話期望「老大哥」高瞻遠矚,扮演引領檯灣電信業重返光榮的龍頭角色,我等必將亦步亦趨跟隨。火藥味、酸味統統爆表。
過往電信業百家爭鳴時代,NCC爲了避免大型業者壟斷資源,明定頻率不能超過3分之1。不過隨着電信業「五變三」,規定已不合時宜,尤其臺灣大並臺灣之星後,在1Gbps以下的黃金頻段中超標10M,超越中華電信。
臺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當臺灣的電信業者剩下3家後,都會面臨頻譜超標問題,3分之1的規定應非「鐵律」,盼NCC可就現行法律面再來解釋,相對的獲得更多頻譜的業者,也要多負社會責任,這點臺灣大也非常願意。
相較於臺灣大遞出善意,中華電卻是火力全開回擊,謝繼茂昨說,希望主管機關按照釋照規範來處理,因爲是拍賣時就承諾的遊戲規則,觀察各國主管機關對於頻率都有共識,就是公開競標以及設下頻寬上限,面對合併案也均以原有遊戲規則規範之。
謝繼茂還要求,如遇頻譜超標,應把超標頻譜繳回,待合併案完成後,因應市場業者家數擬定新遊戲規則,再重新釋出珍貴的1Gbps以內的頻譜,中華電信也會積極爭取,將黃金頻譜捧在手心,發揮最好的頻譜使用效率。
對於中華電信說法,業界不以爲然,「把別人花錢標的頻譜繳回,再賣給中華電嗎?」這種作法根本公然圖利、極不可取,電信龍頭應展現的是做好準備、迎戰「新三雄時代」的競爭態度,而非執著於過時法規。
業界分析,若合併案通過,三家業者用戶數相當逼近,中華電獨大優勢不再,倘若臺灣大頻譜再多過中華電,以中華電經營效率不如競爭對手情況下,恐拱手讓出龍頭位置,這關乎生存的背水一戰,當然拚死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