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橫「雙桶屍案」兇手3度判死被撤銷 最高法院理由:他已70歲了

經營賭場的男子楊鴻儒想追求陳姓友人的女友,又不滿賴姓男子懷疑自己詐賭、揚言檢舉,8年前下藥迷昏陳、賴再塞入鐵桶棄屍中橫,楊三度被法院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仍撤銷更一審死刑判決,發回臺中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楊鴻儒現今逾70歲,未來若有機會假釋出獄,年紀已超過90歲,是否有再犯可能性仍有調查的必要;再者,更一審僅告知殺人罪名卻未告知遺棄屍體罪名,沒有讓楊行使充分的防禦權。

另外,楊鴻儒聲請傳喚重要證人,但更一審傳喚2次證人皆未到庭,卻未拘提證人,且證人證詞也有調查未盡之處,故撤銷更一審死刑判決,再度發回更審。

楊鴻儒曾因強盜等案件判刑17年8月定讞,2012年假釋出獄;他和陳認識多年,得知陳的女友經濟狀況優渥,萌生貪念想追求對方,認爲陳是個「阻礙」,假借邀約陳到南投國姓鄉遊覽訪友。

陳2015年6月26日晚上8時許騎機車到楊位於臺中市的住處借住一晚,隔天楊開車載陳出發,途中讓陳吃下摻有安眠藥的餐食,再隨即駕車返住處,徒手將陳以頭下腳上的方式塞入綠色鐵桶,再持扳手拴緊桶蓋,使陳缺氧窒息而死。

楊事後聯繫2名友人,一同搬鐵桶上車,載至花蓮縣秀林鄉臺8線公路某處,再推落山谷,楊爲故佈疑陣,同年月28日上午10時許再騎陳的機車到臺中高鐵站附近公有停車格停放,假造陳自行騎車的行蹤。

楊鴻儒因麻將賭博認識賴姓男子,不滿賴懷疑自己設局詐賭,並多次透露欲對警方檢舉,且殺死陳後時隔多日無人聞問,認爲可以瞞天過海,他假意邀約賴盡棄前嫌到臺東旅遊,並表示欲協商賭資糾紛,賴不疑有他應允。

楊2015年7月12日開車載賴出發,途中以同樣手法讓賴吃下有安眠藥的飲食,待賴失去意識之後,開車返回住處,將賴以頭下腳上方式塞入鐵桶,再騎賴的機車到高鐵附近停放;楊要求看護母親的印尼籍移工來幫忙壓鐵桶、搬上轎車後車廂,再夥同友人一起將鐵桶載至花蓮縣秀林鄉臺8線公路,再推下山谷。

因賴離家後音訊全無,賴的媳婦報案失蹤人口請求協尋,楊鴻儒事後發覺員警在查訪賴失蹤前的行跡,擔心東窗事發,逃到南部暫居在鴿舍,並想過戶犯案車輛,警方循線逮捕,再找到裝有陳、賴屍體的2個鐵桶。一、二審皆判楊鴻儒2個死刑,但判決被撤銷發回,更一審再判楊2個死刑,仍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中橫雙桶屍案兇手楊鴻儒。圖/警方提供

楊鴻儒犯中橫桶屍案死刑判決再度被撤銷。圖/臺中地檢署提供

楊鴻儒犯中橫桶屍案死刑判決再度被撤銷。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