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建議最大限度淡化企業年金的“體制”因素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媛)2004年,原勞動保障部頒佈《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及《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我國企業年金制度正式落地實施。2024年,我國企業年金髮展迎來第20個年頭。5月31日,華夏基金在京舉辦“年金投資策略暨中國企業年金制度實施20週年論壇”。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發言中指出,企業年金制度落地實施20年,取得巨大歷史成績,爲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和廣大職工退休生活福祉做出巨大貢獻。同時,企業年金制度是首個實行市場化投資體制的繳費型養老制度,爲後來相繼進入資本市場進行市場化投資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職業年金和個人養老金開創了歷史先河。
鄭秉文指出,下一步,積極推進企業年金制度提質擴面成爲業內共識,需從制度層面回溯歷程、深入剖析,找到新的制度改革突破口。企業年金的前身“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從1991年落地之時就帶有深刻的“體制基因”,是國企改革的產物,在隨後30多年的制度演進中始終帶有明顯的體制烙印,這是企業年金覆蓋率難有突破的根本原因。
鄭秉文還提到,在新的發展階段,企業年金應定位在實現共同富裕的制度性、基礎性、普惠性的民生制度,建議最大限度地淡化“體制”因素,如取消建立企業年金的三個門檻、取消企業繳費子賬戶和企業賬戶、取消企業繳費歸屬期和歸屬額限制、提高支取靈活性、引入“準自動加入”機制、有序逐漸放開個人投資選擇權、建立“合格默認投資工具”機制、平行引入TEE型稅優政策(指個人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工資爲個人養老金賬戶繳費。在投資產生收益環節和退休提取環節,則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等,提高企業和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