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發布 四大怎麼看?
本文轉自:環球網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北京證券交易所正式發佈《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下稱《指引》)。相較於徵求意見稿,此次發佈的正式《指引》明確了不同重要性議題的披露要求,放寬了部分披露要求,並完善了具體披露要求和優化了部分議題章節。相關優化與調整,兼顧了強制規範與自願靈活。
關於《指引》的發佈,德勤團隊認爲,該事項標誌着我國境內資本市場本土化可持續報告指引的誕生,將促進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完整性、可比性和準確性,對上市公司踐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以推動構建良好的可持續發展生態。
畢馬威團隊提示,《指引》有兩點值得關注,一是縱覽全文,《指引》除了披露,也在多處提及“應當作爲” 以及“鼓勵作爲”。二是《指引》取消了2025年度、2026年度報告期的過渡期安排,目前A股市場已有包括科創50樣本公司、深證100樣本公司和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在內的1,800餘家上市公司披露過2022年度的相關報告,因此適用新規迫在眉睫。
普華永道團隊表示,未來A股上市企業ESG信息披露工作將更爲專業化、規範化。除A股上市企業需儘快按照新指引完成符合細則要求的強制披露工作。針對A+H股上市企業,又或是需遵循多套可持續性信息披露指引的上市企業而言,也需儘快熟悉、掌握和明確多套強制要求下的披露策略和方法。普華永道建議適用企業應當優先關注ESG數據的完整性、完善性和可追溯性,並及時制定切實有效的ESG治理架構、ESG管理機制體制,並將ESG考慮納入整體風險管理流程和措施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