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險 擴大保障 涵蓋健保300項
▲臺灣癌症基金會多年來協助、鼓勵患者積極抗癌。(圖/臺灣癌症基金會提供)
由於罹癌率高,民衆在拿了年終獎金扣除必要支出外,可以檢視其保險商品保障是否足夠,並可以就健康險部分考慮是否加強「重大傷病」理賠的項目,以現有的保險商品來看,有的已調整到涵蓋健保重大傷病22大項及300項以上傷病的項目,並設計「滿期保險金」還本機制。
2016年全年新申請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人數高達14萬7,430人,截至去年9月底,全民健保重大傷病領證數爲95萬7,832人,其中領證人數最高的是「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約43萬1,500人,佔總領證人數的45%;其次是慢性精神病20萬人,需終身治療的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羣10萬人則排名第三。
5年前,遠雄人壽即率先推出首張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即可獲得理賠的「重大傷病1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即是真對此類患者提供保險商品。
遠雄人壽表示,此類患者的照顧資源較多,許多重大疾病患者需要終身照顧,以聘請一名看護全天候照顧,平均每月6萬元,如再加上營養品、紙尿布、輔具等日常用品,保守估計10萬元,龐大的醫療照護費用並非一般受薪家庭可以負擔,而這些都需要重大傷病險來支撐。
目前壽險業除了推出1年期定期健康保險附約之外,還有推出「重大傷病終身保險」的主約,可附加附約,而最新的「重大傷病定期保險」的保障範圍,已調整到涵蓋健保重大傷病22大項及300項以上傷病的項目,並設計「滿期保險金」還本機制,讓民衆還可以領回已繳的保費。
而現在的「重大傷病定期保險」依全民健保重大傷病定義,取得重大傷病證明文件,即可獲得理賠保障給付,讓保戶在確診初期就能得到一筆「重大傷病保險」。